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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黔招考自〔2018〕5号】的通知要求,我校已在规定时间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202504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成绩予以公示。
成绩附件
如对成绩结果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51-85842786进行咨询反映。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30日。
一审钱珊珊
二审姚小燕
三审杨利军
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