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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
时间:2025年05月09日 15:46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继续教育学院

 

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申报和审核授予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按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教发〔20251号)和关于印发《贵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筑院发字〔202345号)执行。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授予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三、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条件:

(一)取得贵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一年以内的毕业生。

(二)取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测试合格证书,测试通过时间不得超过申请学位时间三年。

(三)考试成绩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考试作弊者不予申报),毕业论文达到授予学位要求。

四、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须交验审核的材料:

1.学位申请表(附件1);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

3.成人学位英语合格证原件(请登录学位英语报名系统网站打印合格证);

4.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复印件(2025年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申请表);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网址:学信网)(2025年应届毕业的学生需登录学信网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蓝底电子档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参数详见附件2),小2寸纸质照片2张(照片须与电子档保持一致),学位申请学生须使用与毕业证一致的蓝底免冠照片;自考学生无毕业证蓝底免冠照片的,请到贵阳市延安西路121号瀑布大厦21楼(老客车站对面)贵州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点自行摄像。

五、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时间及方式:

上述纸质档材料需申请学生按照顺序整理后,到贵阳学院信息楼一楼继续教育学院104办公室现场提交。

申请时间:202563日至6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1-8581017485506372孙老师、胡老师

 

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

2.学位申请电子照片提交标准

                                                        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59

一审:刘岚

二审:姚小燕

三审:杨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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