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组织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非学历教育的办学单位,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考试助学、非学历教育办学工作。日常工作主要是: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继续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二、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制定继续教育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完善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学校“突出实用、服务本地”办学要求,牵头做好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非学历培训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注重效果,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四、根据学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设置情况,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向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学历继续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录取、注册工作。
五、负责学历继续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学(考)籍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组织等工作,按规定办理、发放继续教育证书。
六、积极拓展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办学工作。
七、负责组织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报名、考试、学位申报和证书发放工作。
八、以学校师资、学科专业等为依托,开发各类非学历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并对其他专业学院开展非学历教育提供服务,努力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九、抓好本部门党建工作、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审:李白羽
二审:姚小燕
三审:杨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