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报和审核授予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按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教发〔2025〕1号)和关于印发《贵阳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筑院发字〔2023〕45号)执行。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授予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三、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条件:
(一)取得贵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一年以内的毕业生。
(二)取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外语测试合格证书,测试通过时间不得超过申请学位时间三年。
(三)考试成绩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考试作弊者不予申报),毕业论文达到授予学位要求。
四、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须交验审核的材料:
1.学位申请表(附件1);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
3.成人学位英语合格证原件(请登录学位英语报名系统网站打印合格证);
4.23级已毕业学生需提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复印件;
五、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时间及方式:
上述纸质版材料需申报学生按照顺序整理后,提交到贵阳学院信息楼一楼继续教育学院104办公室。
申请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5月22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1-85810174,85506372梁老师、胡老师
附件1.学士学位申请表
贵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18日
一审:刘岚
二审:姚小燕
三审:杨利军